长日光阴h - 耽美小说 - 不红找我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4

    点好的,但你现在还没有配备助理,我又没办法时刻替你照看着。”

    一提到生活助理的话题余忆又开始沉默。他承认自己是有些自私的,为了和成凛能够多些机会相处,情愿让成凛在忙碌的经纪人的事务之余还要承担起一部分助理的工作。

    成凛在电话里继续把话说完了:“如果你今后行程多起来了,生活助理是必不可少的,到那时候你会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处理这些琐碎的事情。”

    余忆抓着手机低声说:“我知道了。”

    “好好休息吧,明天一早要赶飞机。”成凛说着,发动了车子,大概是打算挂断电话了。

    余忆连忙地开口:“你今天……”

    “嗯?”成凛那边又静了下来。

    “你今天是不是很累了?一天都没有休息?”余忆问。

    “还行,只是见了几拨人,说的话比较多,都是工作份内的事情,没什么累不累的。”成凛说。

    “你,你辛苦了……”余忆小声说,“开车注意安全啊。”

    “嗯,”成凛似乎笑了笑,“你也乖乖地上床休息吧,晚安。”

    才八点就说晚安了,但是余忆听到这声晚安感觉特别甜蜜。

    还有那三个字:“乖乖地”。

    余忆红着脸回答了一声晚安之后挂断了电话。

    一觉安眠,醒过来的时候余忆感觉自己嘴角都是上扬着的。

    通往大草原的飞机航线很长,并且机场坐落在郊外,从机场再辗转坐车到大草原还需两个小时。余忆和成凛走出机场时,节目组的车子就已经在等着了。

    与之前接送他们的小轿车不同,这一次节目组租了一辆巴士,光看外表很像一辆旅游车。

    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已经占据了一半的位置,空出前几排位置给摄影组和节目嘉宾。

    成凛一上车就往后排走了过去。

    而余忆上车后则是一愣,他没想到会这么早就开始录制了。摄影机已经在巴士车里架了起来,而骆拥芳也已经在车子里等着了。

    “在草原上的节目录制时间会比较长一点,这两天的时间我们要剪成三期,要准备的节目素材就要更多了,得辛苦你们,这一次可能要真正意义上的全程被拍了。”编导说了句。

    余忆转头看了不远处的成凛一眼:“没事的,我该怎么做,你告诉我就可以了。”

    “从这边去大草原,中间会要用到两个小时,我们可能要停下来取景,还需要你和拥芳姐参与一些助兴的节目,时间就会用到更长。”编导拿着台本开始对余忆解释。

    “助兴节目?”余忆张了张嘴,“节目刚开始,就要唱歌么?”

    他的确已经对在节目里唱歌做了些准备,但是眼下在巴士车上,刚刚下飞机,他整个人都还懵着的时候,他忽然对自己唱歌这件事情丧失了信心。

    “一会儿会邀请几位当地的村民朋友来加入到我们的旅程里来,我们的助兴节目就是欣赏和配合他们的歌声,余忆如果你刚下飞机比较累,这一部分先让我来吧。”骆拥芳在一旁笑着说。

    “不累,不累。”余忆马上振作了精神,“拥芳姐,我跟你一起吧。”

    骆拥芳似乎很开心余忆会这么回答,连连点着头。导演在一旁察言观色,马上拍了拍掌,让各部门工作人员准备开始。

    通往大草原的公路,蜿蜒曲折,沿途逐渐看不见建筑物,只剩远远的层叠的山脉和近处低伏着的草地,车前头是公路和天空,往前行进的时候像是一路驶向天边。

    余忆原本坐在过道边的位置,后来忍不住了,走到前一排靠窗的位置,目不转睛地盯着迫近的天空。

    当车子停下来,几位村民上了车时,他还沉浸在对大自然的震惊和喜爱里。

    骆拥芳似乎是第二次来这里录节目,和这几位村民也早已相识一般,走上前去和村民们一一握手拥抱,嘘寒问暖。

    余忆也赶忙跟了上去。

    几位村民穿着少数民族的服饰,皮肤因为表面遭受阳光的曝晒而显得黝黑,但是每个人的笑容都很灿烂,敦厚,单纯而且友好,余忆对这样的人几乎没有抵抗力,也朝他们露出友善的笑容。

    和余忆想象中的少数民族一般,他们热情好客,多才多艺,转身就取来好几样乐器,手指稍一拨拉就有美妙的音乐,张嘴就能唱出无比动听的声音,而且高亢,在这人烟稀少的地带,声音仿佛能一直传到天边去。

    那几样乐器,余忆只能对马头琴叫得出名字。等那几位村民第一个表演结束,他就有些迫不及待地上前抚触那几样似古筝和似二胡的乐器。

    “这个是四胡。”一位年轻的村民向他介绍,“那个是雅托克,火不思,还有马头琴。”

    余忆一边赞叹着一边点头。

    “这里面的乐器有你会的么?余忆。”那位青年又问。

    余忆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但又马上明白,这个人认识他,应该是由节目组提前介绍过他了吧。

    “我不会,”余忆摇了摇头,“乐器里面我只会钢琴,弦乐我完全不会。”

    “那我来伴奏吧,余忆你来唱一首?”青年又说。

    “我唱……可以啊,但是你们这边的歌曲我可能不太会。”余忆如实说。

    “不用,不用唱我们这边的歌曲,”青年连连摆手,“我给你伴奏,你唱一首你的歌,我记得你有一首歌特别好听的,而且是民谣。”

    “民谣?”余忆想了想,“你是说么?”

    北镇是余忆写的一首关于自己的家乡小镇的歌曲,歌词比较偏向于诗歌形式,曲风偏民谣。那首歌曾受到不少文艺青年们的喜爱,在民谣酒吧里也曾短暂地火过一段时间。但这首歌没怎么上过大舞台,算是叫好不叫座的一首。

    “就是那首,北镇。”青年拨了拨琴弦,弹了一段旋律,正是北镇的前奏。

    余忆迟疑地看了一旁的骆拥芳一眼,他感觉在这个时候唱自己的歌并且将骆拥芳冷落在一旁并不合适,但骆拥芳马上向他投过来鼓励的眼神,他也就没有再担忧,答应了下来。

    “你跟我一块儿唱吧,”余忆说,“我觉得你的嗓音唱这首歌应该很合适。”

    青年听到这句话马上笑出了一口大白牙。

    北镇北镇,睁眼清晨,闭眼故乡。

    北镇北镇,回不了的地方。

    心头怀念,脚步遥远。

    余忆等青年唱了一句之后,紧接着作为和音加入了进去。这首在他迷惘期写出来的歌,虽然不是他最满意的作品,但是时隔几年听到有人说喜爱并且当他的面唱出来,仍然让他的心情很激动。

    他们这一首歌唱完,车厢里的人都开始鼓掌。

    “谢谢你。”余忆由衷地对青年说。

    “余忆,其实我是你的歌迷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