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光阴h - 言情小说 - 恶毒男配是女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晓它想问什么。如果她今日只是后宅里的庶女,当然会选择更委婉的做法。

    她把玩着冯媪送过来的药盒,觉得郑氏有句话没说错。多亏她把原主扮作男子,原主才能有如今的生活。

    她看着手里的药丸,所以……

    【你疯了?!】系统万万没想到,明知这药后患无穷,宿主居然还把药吃了下去。

    【没疯。】只是比起健康,当然是保住郡公的身份不露馅更重要。

    系统看着吃下药后,面色发白,满头冷汗,忍受着巨大痛楚的沈凤璋,不得不承认这一次的宿主特别狠。不仅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

    当晚,郑氏两次派人来找郑媪,都被芳芷敷衍回去了。

    第二天早晨,沈凤璋才让人把捡了一夜佛豆的郑媪送回去。送回去之后,她便一直在等郑氏找上门。

    然而,郑氏还没等到,倒先等来了不请自来的余家三郎。

    余三郎君看上去和沈凤璋年纪相仿,长着一对招风耳,脸上透着精明。

    时下世人极重门第,有士庶之分。高门士族包括前朝永康之乱时,从北方南渡而来的侨姓士族,他们世代显贵,属于一等士族,有琅琊王氏、陈郡谢氏等。也包括南方本地士族,吴郡张氏、钱塘朱氏等,属于二等士族。沈凤璋嫡母虞氏便出身吴姓士族会稽虞氏。

    除去士族,剩下的便是寒门庶族。沈家虽然有爵位传家,依旧是寒门,底蕴不够。沈老爷子出身寒微,靠军功发迹,位极人臣,炙手可热,沈父也颇有才干,只是英年早逝,留下不足十岁的沈凤璋,沈凤璋二叔又能力不足,才导致沈家如今青黄不接的状态。

    余家也是寒门,比沈家还不如。

    原主和余三郎关系好,正是因为两人境遇相似,都出身寒门,需要传承家族。

    “阿璋,你昨天怎么回事?我在太兴楼等你许久,都不见你来。”余三郎君接过婢女手中的茶,看向沈凤璋。

    沈凤璋正在打量手中的请帖,闻言,翻了翻记忆,发现原主果然和余三郎约了傍晚见面。

    “我昨个儿有些事,一时忘记了。”沈凤璋放下请柬,抱歉一笑。

    “什么事能比拿请柬还重要!”余三郎睁大眼睛,略有不满。不过转瞬,他又得意一笑,“还好我多备了一份礼。”

    “价值五千金的蕉林书屋墨。前朝天下闻名的制墨大家韦玄卿生前所制的最后一块墨。换一张谢家二郎的宴会请柬,值了!”

    谢家二郎名翊,字秀度,未及弱冠之年,便已文名远扬四海,又举止潇洒,颇有天人之姿。多少人想一睹其真容却不可得。如果不是沈凤璋和余三郎到底算官宦子弟,别说五千金,哪怕万金,都拿不到这样一份请柬。

    余三郎见沈凤璋沉默着不做声,眉头微皱,“阿璋,你不会不打算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改一下哦,以后晚上九点更新~

    么么啾

     

    ☆、上谁的车

    “去。”当然要去。五千金换来的帖子,怎么能不去。

    沈凤璋看着请柬,想起了原主一些事。

    她如今所在的朝代叫做周。周朝还未出现科举制,选官制度依照前朝旧例,乃是九品中正制。中正制最先出现时,以德才评九等,然而发展到周朝现在,中正官职被世家大族垄断,选官任人只看门第家世。出身寒门的文人想要入仕,难上加难。

    世家大族借着姻亲结成网,把持着大半个朝堂,在官场上势力极大。

    以沈家的情况,原主入朝为官不难,难的是掌握大权。原主和许多寒门庶族一样,把主意打到世家大族头上。

    她想结交世家公子,既是为加入世家集团,方便将来的仕途,同时因为世人皆以结交世家为荣,原主也想通过和世家公子结交,提高沈家的声誉。

    像这样花大价钱换世家子弟请柬的事并非头一次发生。可惜的是,原主和余三郎每次赴宴,不是被无视,就是被当做戏弄的对象。原主和余三郎费尽心思结交世家弟子,不仅未达到理想效果,反落得个卑躬屈膝、攀附权贵、汲汲营营的名声。

    “阿璋,你在想什么?”余三郎喊了沈凤璋两声。

    沈凤璋朝余三郎摇摇头,“没什么。一点小事。”她在想,如何才能扭转原主的名声。

    余三郎也没追问。他端起茶抿了口,“其他也没什么事。阿璋你准备准备,三日后赴宴就成。既然帖子送到,那我也该走了。”

    嘴上说着要走,实际上,余三郎却坐在椅子上不动如山,喝着茶,老神在在。

    沈凤璋心中哂笑。

    “雍之留步。”她唤来芳芷,吩咐道:“你去库房把那一套潘笔拿来。”

    听到潘笔二字,惊喜之色在余三郎面上一闪而过。他收敛喜意,轻咳一声,“阿璋,潘笔太贵重了。”

    沈凤璋端起茶杯,唇边擒着笑意,“能拿到这张请柬多亏雍之,这一套潘笔,雍之你受之无愧。”

    余三郎大笑起来,佯装推辞,“不行不行,这——”话未说完,见到从外面走进来的芳芷,他顿时歇了声,立马起身快步迎上去。

    盒盖一打开,黑色绒布上躺着大大小小一整套笔。笔头圆润,娇柔洁白纯净,如同含苞待放的玉兰花,更令人瞩目的是笔管。不盈寸的笔管上,雕饰着山水人物,波涛汹涌、山石耸立,让人仿佛置身山海之中。

    余三郎惊叹不已,连连赞叹,“不愧是潘大家所制的笔啊。”他那块墨送得值啊。

    ……

    余三郎已经带着潘笔离开了郡公府。

    沈凤璋刚想把请帖交给芳芷,忽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叮声。

    【叮!请帮助男主参加三日后的谢家食宴。】

    沈凤璋垂眸,烫金描花的精致请帖上,明明白白写着春日食宴四个字。

    想到原主和沈隽的关系,沈凤璋不禁头疼起来。她挑衅过沈隽,要怎么邀请沈隽和她一起去赴宴呢?

    尚未想出妥善的说辞,郑娘子那边终于有动静了。

    ……

    婢女替沈凤璋打起门帘,沈凤璋刚跨进屋,尚未站定,一个黑影便朝她飞来。她反应极快,侧身一避。

    “砰!”

    米色的如意纹栽绒毯被洇湿后变成深色,guntang的热气袅袅腾起。莹润光净的青瓷茶盏在毯子上滚了几个圈,碎成几瓣。

    沈凤璋从地上那摊狼狈收回视线,面上神情已经冷下来。

    她往屋里瞧了眼。郑氏端坐在上首,摆着兴师问罪架势。

    屋里,郑氏掷出茶盏,打算先声夺人。她设想了多种沈凤璋可能会有的反应,不论是认错还是自辩,郑氏都有把握重新掌控住沈凤璋。万万没想到——

    “姨娘若是冷静不下来,那就没什么好说了。”素来尊敬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