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光阴h - 耽美小说 - 被我杀死的前任回来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是我什么都不想吃。

    他试了很多种方法让我高兴,但是都失败了。

    温锐开始难过,他现在学会撒娇了,会赖在我身上问我为什么不开心。

    我说:“你好烦啊,你真的好烦啊。”

    我好想杀了他,可是我开始舍不得。

    我不喜欢自己现在的样子,我不想有软肋。

    软肋是个很危险的东西,我开始因为一个傻子有了危险的地方,这让我很不安。

    他夜里入睡以后,我拿着刀在他身上比划,我想杀了他,可是我舍不得让他疼。

    有好几次我马上就能杀了他了,可是他动了动,翻过身,我又开始舍不得。我想看见那双紧闭的眼睛在清晨睁开眼来,露出那双带着点傻气的眸子来。

    该死的,这样下去我迟早要被他害死。

    8.

    我不喜欢他舔我。

    那种令人战栗的痒只是开始,然而持续不了多少时间,他总有法子让我接受他。

    我觉得这样很危险——打开身体是第一步,打开心是迟早的事情。一旦我真的接受了他,我就不能杀了他了。

    我不能让一个杀不了的人睡在我枕畔。

    可是他总有他的法子。每次我踢他的时候,他就用那种极傻极傻的神情看着我,或者是露出那种令人讨厌的傻笑,然后像只猫一样撒娇,耍赖,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来求我。

    我每次都在想,就这一次纵容他,反正我第二天就可以杀了他。

    然而一次、两次、三次,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履行对自己的诺言。

    我不喜欢他狗一样傻气的眼睛,不喜欢他那种柔软的像小兽一样头发,不喜欢他身体的触感,只要是他的一切我都很讨厌。

    对,都很讨厌。

    9.

    晚春的时候,温锐学会了在我身上赖着撒娇,把头往我怀里蹭,要我陪他出去玩。

    我一向懒得理他,他就开始咬着我的手腕不松手,不让我做任何事情。

    真是个傻子。

    每天都在我面前没完没了的装傻充愣。

    我想,这是个好主意,我们在外地的时候我杀了他,就没人会想到是我做的了。

    于是我只能答应下来,和他一起去春游。

    春天来了,外面开始暖和了,我不需要他了。

    他跪在草地上舔我的时候,我在想要怎么割下这颗烦了我整整一个冬天的头颅,好把他挂在树上,让他再也找不着我。

    温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们结婚吧。”

    我忽然笑了:“咱们在一起呆了一个冬天,你知道我的名字是什么吗?”

    温锐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爱你。我们结婚吧。”

    我说了,我最讨厌他舔我。

    10.

    温锐接了一个电话,让我在这里等他,他说他很快就会回来。

    我打算趁着这个时间准备刀具,等他回来的时候就杀了他。我不能再拖下去了,再拖下去,我怕我真的会答应他。

    笑话,我怎么可能这种冤大头结婚?

    就算我有点喜欢他了,但是等他死了以后,我很快就会忘了他。对,我很快就会忘了他,我不会难过的。

    反正现在冬天已经过去了,我不需要他来取暖了。

    对……我不需要他了。

    他死了我就能离开了。我就自由了。

    我准备好了刀,准备好了塑料布,准备好了一切。

    可是他却没有回来。

    我在那里一直等,一直等,等到晚春的冷风灌进衣服,等到天黑之后,等到黎明到来。

    天亮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我真是傻啊,我竟然真的在等他。

    我为什么那么执念要杀了他?我只要这时候走掉,他就再也找不到我了。我再买一张去别处的火车票,我很快就会忘了他的名字。

    我开始觉得好玩,为什么我一定要等他回来?

    后来我猛然想明白了,我给自己找了一个拙劣的借口,我不想走,等他回来以后,我会继续告诉我自己,下个春天再杀了他。

    不能这样下去了,这样下去太危险了。

    可是我开始不甘心,是他让我等在这里的,明明是他像只狗一样地缠着我,凭什么他说扔了我就扔了我?

    我不走。

    我得等他回来,杀了他。

    我要把他的头颅永远带在身边,因为他太烦了,太烦了,烦得我开始忘了我本来是讨厌他的。

    我要找到他。

    杀了他。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的人多了我就日更。

    就是这么任性。

    ☆、温锐篇

    温锐篇

    1.

    从街角把他捡回来的时候,我以为我自己捡回来了一只黑猫。

    一只漂亮而又总是露出凶残目光的小家伙。

    啊啊,一只很有意思的小野猫呢。

    当时看见他窝在街角的时候,我愣了一下,不是因为他的样子太过吓人,而是他静静的伏在那里等死的样子太美了。

    纤细的染了血的脖颈,微垂的漂亮的眼睛,以及那快要睁不开的眼睛里,微微露出来的警惕的光芒。

    几乎就是在那一刻,胸膛里如破茧一般撕裂着的声音告诉我,我要让他活下去,我要将他圈在我身边,再也不放开他。

    我把他翻起来,发现他腹部正在流血,上面还插着一把锋利的刀。他微微皱了皱眉,大概是痛得狠了,从那紧闭的唇间漏出一声伴着血的呻|吟。

    好心疼。

    我以为他一定要求我救他一命了,就像外面的野猫肚子饿了的时候也会讨好地舔舐人的手指撒娇那样,用无力的声音求我,那样我就可以假装没办法地救他,然后假装不情愿地留他在身边。

    所以,快点求我啊,我期待地想着。

    可是他好像根本就不想活,他看见我走过来,甚至还对我露出一个嘲讽的笑来。他原本已经失去力气了动弹不得了,但是我抱起他的时候,他忽然对着我露出一个凶狠而又狰狞的表情来,然后看着我发呆的样子哈哈大笑。

    啊,他是想把我吓跑呢。

    一只冷淡而又调皮的小猫,正微微斜着眼睛挑衅着我呢。

    2.

    我带着他去了医院,找了最好的大夫给他做手术,手术的过程中我始终焦急地站在外面。

    那一瞬间我产生了一种恐惧与错觉:我将永远失去他,我将再也见不到他那双猫一样灵动的眼睛,他那娇嫩的嘴唇里不会再流出鲜血了,那个具柔软而又漂亮的身子像池塘一样干涸了,变成一具冰冷而僵硬的死尸。

    那种根本不存在的假想让我几乎疯了一样地恐惧。我还没有吻过他的唇,他头发在我指尖的触感还没能被身体记住,还有那双带着警惕的眼睛,还没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