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光阴h - 耽美小说 - 天王啊请许我一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7

分卷阅读57

    ,李哥啊,口气这么认真很可怕啊。”

    他起身,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了半晌,说刚才逗我呢。

    我迅速把他的腰带解开,把他的裤子给扒到脚踝。

    在我快忘了那个混混头儿那一秒的淡漠表情时,我爸把公司新招的要来面试的演员照片给我过目,我在一堆奶油小生脸里面一眼就看见了他。

    他照片拍的有股子邪气,眉毛黑浓锋利,鼻梁高,眼睛深邃,嘴角弯弯却有霸道总裁目空一切的味道。

    而且带着一层青涩的感觉,莫名其妙我盯着他照片挪不开眼睛。

    再看资料,身高一米八五,体重八十公斤,十八岁。

    我在脑海里迅速构建了他的大概人体模型。

    “爸,这次新演员的面试,加我进去一个把关呗。”

    “你电影不急着拍啦?”

    “我多从剧组请几天假好了。我天天工作赚钱,累死了,我想去体验下当面试官嘛你让我去呗。”

    “……行。”

    面试那天,他给我背了一首气势磅礴的。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只见他扎稳了下盘,大手在空中认真挥舞,眼睛里含着醉意,学起那醉酒李太白念着醉醺醺的却雄浑壮阔的豪放又浪漫的诗。

    和我同坐一张长桌的面试官都一脸看见猴子修成精了的表情,于是我摆出更加认真的表情看着他背诗,认真的像理科生见了陈景润重生。

    在别人不屑一顾时仍坚持己见,这是逼格的历练。

    要招他进公司,必须要。

    李里摇着我的肩膀问我为什么,我说哈哈哈哈哈好像会很好玩你不觉得吗?

    他是市里的混混头子老大哥哈哈哈哈哈他想当演员哈哈哈哈哈。

    李里说随你便。

    当晚半夜三点,我在黑暗中睁开了炯炯有神的双眼,我,失眠,犯了。

    不知怎么的我想起来白天见的那个小鬼,我一时兴起,便一个电话招呼给李里问现在有没有剧组再拍夜戏,没想到还真有,拍武打片的。

    我让李里问那个导演缺演员么,没想到还真缺,缺个演正派大侠炮灰单挑群武生的。

    这就是命运啊。

    我爬起床,到车库取了一辆黑色奔驰,开上路,打电话给那小屁孩,告诉他我一会儿就到,去接他演戏。

    去接他会跌身价?此言差矣,只会给我平添美誉度,什么爱护新人啦,尽职尽责啦,爱民如子啦,诶,爱民如子好像不是这么用的。

    看他拍戏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那件大侠装很适合他,特别是被撕烂之后,露出腹肌之后,在场的本以昏昏欲睡的女性工作人员顿时在黑暗中都精神抖擞了起来,目光如炬,透着娇羞。

    噗哈哈哈哈哈这孩子才十八啊你们这些怪阿姨节cao何在?

    我忽然想和他一起去洗澡。

    让他给我搓背。

    就骗他说我工作忙两个月没搓背吧。

    这种心情来得狗血,一上来就煞不住,我也本来就爱玩,就等他拍完,拉他上车去金闪闪五楼洗澡。

    后来。

    你问中间的故事怎么不讲了?

    我不想讲了,怎样,哼。

    何九一那老鬼呵呵笑着对我说:“蔡深和男人也能谈恋爱的,你注意一下,别因为他比你小就没防备。”

    我举杯邀明月,仰头就干杯,完了抹一把嘴,说:“嘿,你怎么知道,你难不成以前泡过他?”

    何九一被我灌了几杯,这是我第一次和他单独喝酒,是为了他的翻拍电视剧的事约的。

    而我这时候正忙着要把一个月前暂停的电影拍摄赶完,自然是不可能接。

    我本来还担心这何九一和李里一样也是个衣冠禽兽斯文败类,怕灌不倒他,怕他比我还能喝,那就不好玩了,没想到才几杯下去,他就红了脸。

    他听我问,接上话音便答:“谁要泡个男人啊,是他小时候和我表白,但我喜欢的他mama。”

    他一说完就意识到不对劲,捂住了自己的嘴,我也愣了,那天酒会蔡深见了何九一就红了眼圈,猜他俩肯定有故事,没想到引出来的真相这么劲爆。

    “这电视剧主演给蔡深,剧本给我们公司,你和我爸提出让蔡深演男一号,不然我就在圈里把你这件事添油加醋传播一下。比如说你勾引少妇儿子不成勾引少妇私奔这种。”

    他也是真醉了,当场给我爸打了电话把这个事说了。

    我全程录音,录像,心里乐得不得了。

    事后他咬牙切齿,啧啧啧,都传闻说你储天王虽年轻但为人厚道人品杠杠的,怎么能趁人醉就做这种事呢。

    我掩口一笑光风霁月温文尔雅楚楚动人帅气逼人,说何大作家怎么能如此不胜酒力我都没喝够你就醉了拉着我什么都说什么都做。

    他揉眉心,说没关系,相信蔡深在我指导下能成功出演。

    我点头应着。

    实际上,他的演技我是真的一点都没指导,他唱歌我倒是给他扯了点什么灵魂啊深情啊之类的,后来他电视剧大火,人气直蹿上国内男演员排名前三,这是我也未曾想到的事情。

    他唱歌很好听。

    真的很好听。

    可能我喜欢上他,就是从那次酒会他被临时推上台明明被洋酒灌得半醉微醺却还能掌控全场般霸气唱完一首的时候,起,的,吧。

    我喜欢他喜欢他喜欢他喜欢他。

    当时我在台下,端着酒,看着他,抿了一口又一口,心想他好特别我移不开眼睛我是不是喜欢他,一想到“喜欢”这两个字,我就觉得脸发热,赶紧抿上冷酒来降温,可是酒引人醉,那三个字胶水粘着一样在脑子里盘桓,听着他唱歌看着他发亮,脑袋乱掉,变成三个字,喜欢他,撵不走。

    想起他在金闪闪五楼清晨无人的大澡堂里明明很困很累满脸莫名其妙还照样游上十来圈,肌rou在阳光下亮晶晶合着蒸汽暧昧十足,也想起他被我逗一下就脸红透还偏偏保持一脸严肃的傻样,又想起他在车上五秒钟一瞄我脖子又装作低头自己看膝盖的二缺德行,我略略估计,他或许说不定有可能咳咳那个嗯也喜欢我这样的哦呵呵男人吧吧吧吧。

    哦天呐,他可是才十八岁,高三考生,水嫩一只花。

    后来,他果然对我表白,我们也理所应当走到一起。

    李里曾气的直跳说我是疯了居然勾引个十八岁的小屁孩,我摇摇手指说NONONO他已经是男人了,而且前不久他生日,现在十九了。

    他一米八五,肌rou匀称,长相俊朗,纯情又霸气,傻逼又愚蠢,很能打架,曾经是市里的混混老大。

    我一米八,万人迷,天王巨星,腰缠万贯。

    嗯,嗯,他赚了。

    可我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