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光阴h - 耽美小说 - 全世界都想杀死我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5

分卷阅读65

    背后打量了一眼袁森,他身量很高,应该有一米九五,因为长期锻炼的原因,他的身材比例非常完美。肩宽腿长,完全可以媲美T台男模。而属于警察的特殊气质,更让他身上多出了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独特味道。

    袁森突然顿住了步子,他回过头来一看,林歇还远远地跟在后头。袁森打量了一眼林歇的个头:“抱歉,我走得太快了。”

    林歇摇摇头,加快步子跟了上去:“是我腿太短了。”

    话音一落,袁森就不自觉地低头打量了一眼他的腿。

    林歇的腿并不短,相反还很修长,颇有点儿网上说的“脖子以下全是腿”的味道。他的腰身很细,线条完美,再加上腿又长又直,看着不像是个念博士的书呆……这么一看,倒像是个跳芭蕾的。

    “……不短。”袁森原本想夸两句,但想了半天,啥也没想出来。总不能说,你看着像个跳舞的吧。那人家肯定觉得他说人娘里娘气呢。

    “就是……就是,我个高了点儿。”袁森补上了一句,随即他又担心少年万一伤心于自己矮怎么办,袁森忙又说:“我一米九六呢,有点超出平均水平了。你不用跟我比,你其实也很高的。”

    林歇点了点头,嘴角还微微弯了弯:“好的袁队。”

    见林歇回答得这么正式,袁森忍不住想。这少年也太乖了点儿……

    跟上上个月新进来的那个研究生书呆子,还真不太一样。那个书呆子可傲气得很,来警局做事跟屈尊降贵一样,恨不得天天仰着头拿鼻孔怼人。

    袁森心底对这少年的好感多了许多,不自觉地就放慢了步子。

    虽然少年个头不矮,但他也要放慢步子比较好。

    “这是档案室。”

    “这是接警中心。”

    “这是尸检室。”

    ……

    袁森一一介绍过去,连带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有几个成员,都顺便和林歇说了,并且嘱咐他有需要的时候,分别去找谁。

    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半小时。

    袁森咽了下口水,才发觉到自己竟然说得口干舌燥了起来。

    警局里的其他同事都不由朝林歇看了过来,实在有些好奇,他怎么能得到袁大队长的亲自陪同。

    “我差不多都记下来了,我们回去吧?”林歇看了他一眼,出声问。

    袁森自动将他这个动作解读为——少年分外体贴,这是在关心他使用过度的嗓子。

    “好。”袁森刚应下声。

    突然一个青年风风火火地闯了过来:“头儿!不好了不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见很多小可爱对上章的结局比较有意见,在这里说一下吧。

    林歇的目的就是,让所有人都舍不得杀他,然后拆了主线,玩崩世界,甚至恨不得把主角团都给玩到团灭,这样他就安全了,主脑永远也无法杀死他。

    所以他进入每个世界都不会死的,一旦死了,就代表他失败了。只有其他人脑补以为他死了,然后永远将他铭记在心中。【加粗】篡改记忆不是让大家忘记林歇啊!只是让大家不知道他究竟怎么消失的!【加粗】

    然后再说一下,每个世界真的都长,我会尽量想要写到我觉得OK的地步,才会完结一个世界。

    以及,这是个苏爽放飞自我的修罗场文,受就是个黑心欺诈受,攻就是在原剧情里流弊,但在受面前永远被忽悠的特别老实的攻。

    有些读者应该也知道,我以前是写历史文的。现在写这篇文的初衷,就是想锻炼一下自己写修罗场嫖文的能力。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不足,但会努力去学习、进步。

    觉得害怕慢穿的小可爱,不用勉强,悄悄弃文,不用告诉我。不然作者君看见了,会伤心得吃不下饭的。

    **

    晚上照旧加更~

    ☆、第34章 罪案片修罗场(2)

    袁森一只手顶住了青年的肩膀, 沉下脸, 道:“我说过多少次, 不要莽撞。”

    青年并不敢分辨,他大喘了一口气:“金花路79号灵逸酒店,死、死人了。”

    袁森脸色一变,将青年往旁边一推:“去通知其他人!”

    袁森说着往前疾走了几步。

    “对了,林先生……”袁森猛地刹住脚,转头朝林歇看过来。

    “我能一起吗?”

    “当然!”袁森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但等话出口以后,袁森又犹豫着补上了一句:“很多人第一次见到凶案现场,恐怕都会有不良反应。”

    “没关系。”

    袁森扫了一眼他的面庞, 突然觉得有些过分的秀气。

    真的没关系吗?

    这个念头在袁森的脑子里打了个转儿,但最后他还是没有出声劝阻。

    进了警队,过于文弱可顶不住。大不了, 就是第一次见了会吐个不停, 到时候他给少年买点儿薄荷糖就行。

    “走吧。”袁森出声道。

    同时他也放慢了步子。

    林歇默不作声地跟了上去。

    没有谁会喜欢事儿多,还总拖后腿的人。顾蓉蓉那是有女主光环, 他可没有。最快在主角心中拉取好感的方式, 那就是在他面前,表现得越坚韧乖顺越好。

    袁森这个相当独断的大男子主义,得先顺着毛摸,等熟了之后,再逆着毛摸。

    ……

    袁森没有带着他回到之前的办公室,而是直接带着他跨出了警局的大门。门外警车已经在待命了,当袁森带着林歇出现以后, 前头的车就已经先发动了。

    “上车。”袁森将林歇往车内一塞,自己也紧跟着坐了进去。

    司机一踩油门,警车立刻风驰电掣了起来。

    警局的司机开得相当的勇猛,林歇早上醒来,确认自己的身份以后,就立刻赶到了警局,完全忘记了给这具身体喂点食物。现在在车内一阵剧烈摇晃,空荡荡的胃里仿佛反了酸水一样,难受极了。

    袁森的观察力敏锐,当然没有错过林歇略显苍白的脸色。

    他忍不住暗暗嘀咕,这还没到凶案现场呢,就已经不行了?

    “袁队,到了!”

    司机粗犷的声音在耳边炸开。

    林歇和袁森同时朝窗外看去,坐落在跟前的灵逸酒店已经被警戒线围了起来,不少警员守在了附近,将八卦的围观群众隔离在了外面。

    袁森推开车门走了下去,正要反手关车门的时候,他才想起来里头还有个林歇呢。

    袁森推车门的那只手,不得不生硬地改成了去扶林歇。

    林歇只是轻轻擦过了他的手掌,低声道:“不用。”说完,林歇就自己车上走下来。

    袁森站在那里,却觉得掌心被拂过的感觉有些怪怪的。

    可时间紧迫,根本不容得他去思考别的事情。

    现场的警员已经大步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