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光阴h - 言情小说 - 我脑子有病的呀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2

分卷阅读142

    弟、姐妹们全部都是兽, 它们无法变成人形,也无法与兽的本能进行抗争,很快的,它们就离开了爸爸和mama的领地。

    我接受了传承,可以在人族和兽族之间任意的转化,此时, 我的父母已经不再想要诞下别的子嗣了,在类人兽眼中,他们和单纯的野兽已经不是同一物种了, 每次诞下的都是兽,他们受不了了。

    我们搬出了森林, 我被送到大陆上非常出名的学校上学, 这所学校的名字很长——圣地亚摩洛哥德科尔科弟……

    反正是特别的长,我从来没有完整的读过一遍。

    我是中途进去的插班生, 是父母向故人请求,才能入校学习,知道这个的都不太看得起我。

    我不能叫人看不起。

    我没有怎么努力, 就发现,课业难不倒我,实战难不倒我,只要是老师教授的,学校要考核的,对我来说都异常的简单。

    我大约集合了父母多年来诞育子嗣的精华。

    很快,我觉得无趣了。

    我得更进一步,大概像我这样根基不稳的家伙,最难的就是做年纪长了。

    可是这个好像也不太难,很快,我就成为了年纪长,手下有了很多可以用的人。

    上了两年学,我有点困扰了——我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啊!

    这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佣兵,他告诉我外面的世界有多么广阔,我决定休学。

    很多人都觉得我疯了,明明我顺利毕业之后,凭借学校的威名就能在让我大陆上的任何一个地点站稳脚跟。

    还是有一帮人愿意跟我走,我一个人也就算了,有人要跟我走,我就得负责,我跟学校高层商量,最后以游学的名义带走了我的跟随者。在游学的第一年,我们就名声鹊起,在因缘巧合下救助了一城无辜受难的人民之后,达到了顶峰。

    就这样,我拥有了一支军队。

    我的父母为我骄傲,他们不再将子嗣稀少挂在嘴边了,大约是觉得我一个能顶十个百个。说实话,我也这样觉得。

    我回到了学校,参加了毕业典礼。

    在典礼上,帝国的皇帝陛下开口让我担任皇家近卫队的队长,所有人都为我感到荣耀,我的父母也希望我能答应下来,我拒绝了。

    我的母亲对我说:“月白,你是天生的冒险家,没有任何人任何地方可以让你停下脚步。”

    因为母亲的话,我意识到了我的另一重身份,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我为他们寻找了安居之地,留下了巨额的财富,足够他们安享晚年。

    “如果我没有死在路上,那我将在火焰节回归。”

    火焰节一年一度,为期十天。

    从此之后,我更加放心了,了无牵挂,带一柄剑,做一个侠士。我要喝世上最烈的酒,挑战天下最厉害的人,和最俊朗的男人结交,慢慢的,有人开始叫我做‘酒仙子’。传闻中,我是见不得丝毫不公的侠客,也是传闻中第一美艳的女人,专管世间不平之事,专打各种不服,我是许多人嘴里的英豪,很多人心中的信仰。

    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撞到某个厉害的人物手中,在死在冰冷的刀下,但我死也不会退却半步,堂堂正正,英姿飒爽。

    我这样的家伙,应该是活不到老的。

    但我没有想到,我能死得这样的窝囊。

    那一天,我抱着一个孩子从千军万马中突出重围,安置好小孩后力竭化作兽型,仅有的力量让我身形缩小成小臂长的白蛇。

    一个农夫路过,用柴刀砍死了我。

    ……幸好没有人知道我死得这样窝囊。

    ……大约也没人相信我能死得这样窝囊。

    我勉力抬起头,记住了个农夫的气味——呵!若有来世,你不幸遇到了我,你瞧着!看我月白是不是必报此仇!

    第97章 一报还一报

    “胥文约”

    “兰兰?”

    胥文约睁开眼睛, 从冰冷的地上爬起来, 意识渐渐的也回笼了。前几天正一教周掌门打电话前来, 请兰兰帮忙, 配合一下玄协的成员探查九珠岗。开眼之后, 可以看见这里终年弥漫着红色的不祥雾气, 玄协经过这几年对此地的观察得知, 此处地形弄得这样诡纯属巧合, 并没有任何势力在后头捣鬼。

    然而,天然形成的东西更是代表着绝佳的运势。九珠岗是F市人心目中最繁华的地方,日日车水马龙,人潮不断,一旦出了什么问题便是要牵连众多无辜的生命,所以肯定是要对此地的地形进行处理的。可是处理吧, 也有问题,归结于一个字:难!

    海芷兰和闵安顺并不是第一个发现九珠岗地形有问题的,就是从他们俩发现此地的问题算起, 到如今也有七个年头了,好不容易前一阵子才拟出了一个章程来, 故而有了夜探九珠岗钟塔楼的行动。

    胥文约只记得进入钟塔楼之前的事情, 怎么晕在这里的就一概不知了。

    “兰兰……”

    “醒啦?”

    ‘哐当’

    黑暗中的人丢给他一把刀,胥文约没有去接, 任由它落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声音。黑暗中出现了一束光,这束光里走出了一位美丽女子,她的身上有一种奇特的气质, 这种气质放在男人身上,应该是叫做‘潇洒’,放在她身上,让人觉得锐利。

    这个女人的眼睛里,含着剑光。

    “我叫月白,来找你偿命!”

    胥文约警惕的看着她:“我不认识你。”

    剑在颤栗,它迫不及待要斩杀面前的仇人。

    月白:“……拿起你面前的刀来,我酒仙子不杀手无寸铁之人。”

    胥文约明明没有见过这个叫做月白的女人,但他觉得,即使是已经有了心爱的人,像月白这样的人只要是见过你就不会忘记。因为你看她的时候,绝不会先注意到她的性别,而是恍然间想到两个字:江湖。

    这个女人明明穿得不像是江湖人,倒像是西方传说里的骑士,除了没有马之外,她一身金色战甲、玫瑰花纹的长袍、点缀着众多宝石的华贵剑,都让她不同于华夏古代传说中的侠士。

    可是你看到她,还是会想起两个字:江湖。

    胥文约想:她一定很强。

    然而,他还是拿起了剑,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能战胜面前的女性,而是因为他察觉到了宿命的到来。

    你欠了人的,总是要还。

    三招,胥文约被拦腰斩成两半,痛苦让他窒息……恍恍惚惚间,他听到月白手里的剑落地的声音,还听到她在呢喃——“我堂堂酒仙子,竟死得轻于鸿毛……咦吁,泪满衣襟!”

    ……

    “要睡多久,还不起来么?”

    胥文约翻身起来,小心的打量端坐在黄梨木椅子上的女子,她穿着清代的旗装,杏眼、瓜子脸,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