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光阴h - 耽美小说 - 舌尖上的魔族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2

    起来足有五米多高,嘴巴非常大,锋利的牙齿在暗夜中闪着冰冷的寒光。

    然而,更加令魔物们感到恐惧的,并不是魔王的原型,而是他化形后更加令人恐惧的力量。

    几乎是一瞬间,魔王仰起头,恐怖的呼啸声响彻天空,纪珩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整个魔就失去了知觉。

    他真的算是运气好的,那些没有彻底晕过去的魔物们才可怜呐,有的不敌魔王的威压跪倒在地,有的不停呕吐,有的强撑着死要面子也拒绝跪下的魔物们干脆都吐血了。

    然而,这些魔物们都心甘情愿地被魔王的威压所震慑,因为,比他们更倒霉的在天上呐!

    伴随着魔王的变身呼啸,原本乌压压占领整片天空、妄图对逃亡魔物进行空中打击的有翼魔物们,几乎是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扑啦啦好像被某种引力吸引住一般地往下落,有的飞的高的,落下来的时候更是摔的血rou模糊,死的不能再死了,勉强撑着扑扇着翅膀奄奄一息的,也被随后赶上来的魔王亲卫用牙齿咬死、巨大的脚掌踩死等各种残忍的方式一一杀死。

    后面的有翼魔物惊慌失措地试图逃离,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伴随着魔将赤羽的一声尖啸,原本灰扑扑的地面上,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一些体型娇小的有翼魔物,这些魔物们个个手里握着奇怪的东西,等他们飞到了半空中,众魔物才发现,原来这些魔物们手里牵着的竟然是一个巨大的网兜。

    那网兜以布满尖刺的荆棘刺条编织而成,被围在中间的有翼魔物们惊慌失措,扑扇着翅膀拥挤在一起,却怎么都不敢去触碰那网兜,最终全部被困在那个巨大的网兜里,而最外面一层的有翼魔物,因为被挤到了那网兜上而刺得伤痕累累,暗绿色的血液从空中滴落,凄厉的哀嚎尖叫声,却让这一路上被追得灰头土脸的魔都魔物们喜笑颜开。

    等到低阶小魔物纪珩从昏迷中清醒的时候,整个露营地已经开起了烧烤大趴体,烧烤的主要食材来源,自然就是那些被魔王杀死的有翼魔物了……

    纪珩不是第一次看到有魔物把自己杀死的其他魔物吃掉了,但是他还是没办法和这些魔物一样,去吃那些和他们一样可以化形的魔物,哪怕吃掉那些魔物的rou可以让他变得更加强大。

    魔王显然也不喜欢吃这样的食材,哪怕那是他亲手打的,毕竟在人界生活了那么多年,就好像一个经过现代文明熏陶的人重新回到原始食人族部落一样。

    他没有办法禁止那些魔物为了增强实力吃掉别的魔物。

    但是,他可以选择自己不吃。

    于是,魔王和陪床小魔物今天的晚餐,就是一锅清淡无比的谷粥,这种谷物是生长在魔界沼泽之地的植物长出来的,果实像高粱大小,很适合拿来熬粥吃,纪珩从魔王御用的厨子那里拿了一种类似植物根茎的食材,剥开粗糙的外皮之后,里面的根茎白嫩嫩的好像山药一样,吃起来却有点像萝卜,厨房魔物叫它“咚”,听说是从地下挖出来的时候,如果挖断了会发出“咚”的一声,发音有点奇怪的喜感,但是很好吃。

    纪珩把“咚”去皮切成薄片,用盐和糖腌制了一会儿,然后把厨房里一种类似醋的调味料搅拌进去,拿来吃粥特别开胃。

    因为预警及时,靠谱的小哨兵纪念被魔王额外奖励了十个金币,一个金币可以兑换一百个银珠子。

    纪念一下子就成为了全家最有钱的魔物了。

    不过小孩子是不可以自己保管财物的,作为纪念小魔物的家长,纪珩很自然地将所有金币都收了起来,就像他mama小时候保管自己的压岁钱一样,替纪念把这些金币单独保存了起来。

    从魔都到落日城,他们整整走了半个月的时间,直到某一天,脚下的土地突然变成了沙地,大片的荆棘丛林出现在天边,所有人都知道,落日城,就在前面了。

    落日城的守城魔物头领早已等候在这里,迎接他们的王。

    魔王穿上了绣着金红色荆棘鸟羽纹的袍服,戴上王冠,接受封地臣子的叩拜。

    每一任魔王都有自己专属的纹绣,对于新魔王楼金羽来说,落日城是他成为魔族太子之后的第一个封地,也是他的幸运之地,金红色荆棘鸟羽纹,就是新魔王的专属纹绣。

    纪珩抱着魔王专属哨兵纪念,远远地站在后面看着。从前mama给他读童话故事的时候,他觉得王子是天底下最帅的,可是现在,当经历过这一切之后,他才明白,不管是王子还是魔王,能够给身边的人带来安全感的,才是他们真正的王!

    踏入荆棘丛林的一瞬间,所有随行魔物的心一下子就放松了下来,新魔王的力量遍布整个落日城,包括外围的荆棘丛林,这里会是他们新的家园,一个不会被欺压、驱逐的家。

    千万年来,魔界的魔物们,除了极少数来自世家的贵族魔物之外,绝大多数魔物都没有过“家”的概念,他们从虚无中出生,也终将走向消亡,很多魔物终其一生都不会在这个世界留下什么痕迹。

    可是,新魔王的出现,让他们感受到了被尊重、被保护的感觉,那种感觉,只要尝试过一次,便再也无法离开。

    所以,他们毫不犹豫地跟着魔王离开了魔都,魔王在哪里,他们的家,就在哪里!

    第17章

    进入荆棘丛林之前,所有的魔物都换上了厚厚的魔兽皮披风。

    在遍布荆棘的丛林里,这种可以帮忙阻隔尖刺的魔兽皮,是所有魔物都必须的,虽然原形大多皮糙rou厚,但是,能不被荆棘刺伤,魔物们还是愿意选择披上了魔兽皮。

    纪珩的披风是明mama给准备的,纯黑色的某种魔兽皮制成的披风,可以挡得住荆棘丛林下面那些生长着细小尖刺的植物的攻击,更让他满意的是这披风里面还缝制了一个大大的口袋,刚好足够纪念蜷缩在里面睡觉,纪念对这个新窝也非常满意,这样就不用哥哥腾出手抱着他了,他可以自己躲在里面呼呼大睡。

    这种时候就能很明显看出来普通魔物和高阶魔物、穷酸魔物和土豪魔物的区别了——

    那些骑着各种魔兽、穿着各种精美纹绣披风的,一定是高阶土豪魔物;那些穿着简单纹绣披风、没有纹绣披风的,应该就是普通高阶魔物了;至于那些颜色各异、甚至直接用刚捕猎到的魔兽皮毛代替披风的,自然就是各种低阶穷酸魔物了……他这样的纯属例外。

    有土豪明mama赞助,他身上这件披风虽说没有任何纹绣,但是看周围其他魔物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眼神,还有经过他亲身实验,不管穿过多锋利的尖刺,披风上都没有留下一丝划痕的实际效果来看,纪珩身上这件“看起来平凡无奇”的披风,想必也不是什么便宜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