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光阴h - 耽美小说 - 张先生的流水账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所以养狗的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周末两人去宠物店,就具体养什么狗又一番唇枪舌剑。

    “什么?养茶杯?你他妈逗我呢?”张先生很暴躁,是男人就没人愿意养茶杯犬!

    “小小的,不占地方,你看你要不在家,我就可以揣口袋里带去公司,多么适合我们的情况。”苏总进了宠物店才知道,世上竟有如此方便快捷的小狗品种。

    “麻痹的适合!”张先生一句脏口,上到店长下到店员,再有店里几个不同年纪的女同胞都鄙视地看了过来,张先生脸刷得红了,压低了声音,“你知道这种狗多贵么?不仅贵,还难养,一个不小心可能就死了,你想玩我可不陪你。”说着张先生转身就准备走人。

    苏总暗道坏了,这个“玩”字,罪名可大可小,往小了说是就事论事,怪苏总养狗根本不走心,往大了说可就是含沙射影,明白地指责苏总玩玩而已,一样不拿张先生当回事啊!

    这锅苏总不背!

    苏总赶忙拉住暴走的张先生,半拖半拽留住人,“亲爱的,听你的,我们养大型犬,就……就养这个!”苏总环顾四周,信手一指。

    “……”张先生顺着苏总的手看过去,笼子里一只小灰哈,一脸懵逼地回望。

    张先生憋不住,噗嗤一声笑了。这家宠物店挺大的,金毛,萨摩,阿拉斯加,拉布拉多,德牧,苏牧这些常见的大型犬都有,苏总偏偏就选了这只蠢货,简直应了那句,物肖其主。

    算了,哈士奇就哈士奇吧。张先生瞅了眼相中的金毛,湿漉漉的小眼睛充满渴望地盯着自己,张先生狠心撇过头。

    谁叫大蠢货喜欢小蠢货呢?

    其实张先生真的误会苏总了。临时做了点功课的苏总大概只知道自己选的是只短毛犬,别的一概不知。一个有点毛发过敏的人,情急之下条件反射地做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真的跟喜欢没半分钱关系。

    最终两人抱着二哈,拎着一应狗狗用具打道回府。

    如助理王所言,这只家庭新成员,对促进夫夫关系,营造良好家庭氛围,起到了高锰酸钾一般的强力催化作用。

    比如,从不知道自己竟然有狗奴潜质的苏总,跟二哈相处了半天后,心甘情愿地成了铲屎官。

    再比如,张先生不再专注于游戏,抱着小奶狗在客厅和苏总一起玩了半天。二哈睡着了,张先生极其难得地没使唤苏总,自个儿将狗狗用具开水消毒,顺便把家里也消了一遍毒。

    苏总看出来了,张先生很喜欢狗,也许是因为以前养过,也许是因为狗是一种忠诚的动物。

    ☆、关于狗的智商。

    苏总猜对了,张先生确实喜欢狗,也确实养过一只长得有些像金毛的串串。

    张先生从小长相秀气,所以男生缘异常的好。这个好字,尤其体现在喜欢欺负张先生的小男孩特别多这一点上。

    张先生捡到他家金毛串的时候,他已经初中了,金毛串也已经三岁多了。

    放学的路上,几个班级的问题生把他堵在死巷子里,用皮带扯着一只脏兮兮的狂躁的大狗,笑嘻嘻地威胁他。能看得出来大狗有些萎靡,但毕竟是只大型犬,被陌生人激怒的情况下,还是很有些凶悍的。

    另一个男孩不知轻重的一皮带抽下去,大狗挣脱了脖子上的束缚,咬住了他的小腿。夏天衣裳单薄,小腿毫无遮掩,一口下去就见血了,另外俩男孩七手八脚的将大狗踹倒,拖着受伤的那个跑了。

    走前还不忘回头喊一句,“傻站着干嘛,你快跑啊,这狗疯了!”

    张先生有些害怕,他毕竟还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趁着踹倒在地的恶犬半天没站起来,张先生赶紧跑出巷子,但走了几步,他又折了回去。

    他小心翼翼地在五步远处观察这只可怜的狗。它微微有些抽搐,地上还有一滩夹着血丝的排泄物。

    张先生没办法搬动这只到自己腰的大家伙,于是他就一直在那儿等,等啊等,等到天擦黑,他爸果然骑着摩托车出来找他了。

    就这样,张先生用不拉狗回去,自己也不回去的决心,成功威胁,不是感动了张爸爸,带回了这只金毛田园串病狗。

    给这只狗看病,费了张先生不少功夫。兽医说了细小晚期,不用治了安乐死。张先生大哭大闹,这才说服了张mama开药把狗拉回去,死马当活马医。

    后来张先生回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坚持,一定要救那只狗狗。不过不能否认,每个人在青春期的时候,都想过要做次大侠,不管对象是猫狗兔子还是路上的一只小鸟。

    救回来的金毛串特别粘张先生,每天送他上学,目送张先生进校门以后,就坐在校门口,等他放学,当然偶尔有漂亮的小母狗路过,它也会开个小差去风流一把。时间久了,跟门卫混熟了,它就直接趴在门房里,打打盹卖卖萌,到点了再跟张先生一起放学。

    送完初中送高中,送完高中直到张先生上大学,就没办法再送了。

    张先生坐火车离开的那天,金毛串哭了。它趴在张先生屋里,一动不动,不吃不喝,淌着眼泪。

    所以大学里,张先生是寝室唯一一个妈宝,他一周至少得和家里通三次电话,一次要一个多小时,全是因为金毛串。

    张先生毕业,出柜离家的时候,金毛串已经十四岁多,垂垂老矣了。它默默趴在张先生房里,那个它已经趴了十来年的,它的老位置,看着张先生给父母跪下,挨过了母亲的巴掌,受过了父亲的皮鞭,最终还是转身离去。

    只是,张先生忘记看它一眼。这大概是它闭眼前,最大的遗憾吧。

    ……

    自从养狗以后,张先生对苏总的态度好了很多。具体表现在,使唤苏总的次数大为降低。

    苏总深感欣慰。

    然而真相是,张先生觉得二哈,比苏总重要多了,自然也就懒得折腾苏总了。

    人都是有移情心理的,张先生对金毛串的感情,不知不觉就转移到这只稚嫩的二哈身上了。

    只是不知道,他对李先生的感情,是不是也能慢慢转移到苏总这里?

    半个月后的一个晚上,苏总与张先生吃完饭,在客厅逗狗。小二哈呜呜叫唤了一会,扭屁股朝卫生间跑去,张先生跟过去一看,哟不错,小家伙学会上厕所了。

    于是张先生抱着方便完的二哈,大力表扬了一番,顺便塞了块奶酪给它。

    小二哈在张先生怀里扑腾地更厉害了。一个劲亮出白肚皮,想要张先生挠一挠。张先生嫌弃它那蠢样,一把塞到苏总怀里。

    可怜的苏总差点没跳起来,他颤抖着手捏起二哈颈背上的皮毛,将小家伙提溜到面前,仔细观察了一番二哈下腹,生怕看到可疑水渍。

    张先生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