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4
书迷正在阅读:当穿书女配遇上重生男主、教主脑洞十八弯、一路同行、白昼微光、误平生、安宁的爱情、狼骑竹马来、向日葵男子、那年我们宿舍的暗恋史、重回一九七一
渐清晰。 “这房间收拾的挺干净啊,”他像个外乡来的参观者,裹一身臃肿市俗的棉袄,瞧瞧这儿,摸摸那儿。“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净几明窗,对,就是这种感觉。” 隋愿望向他,呆若木偶,眼前的人如此真实,离别似乎只是前一秒的事。 蔡仲看到夜轩下怔怔的人儿,兴奋的向他挥舞笨重的手臂。“是不是被我突然空降给吓傻了?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 隋愿已经想不出该用如何的表情去面对眼前这一束绽放在黑夜里的阳光,他冲过去,紧紧地抱住了他。 那莫名的悸动,拥有某种东西,明明是两个个体,却可以填满灵魂的空缺;拥有某种能力,把自己献给洪荒,等待有人突然伸手,爱情就萌生了。 孤独是最好的老师,它能引导你找到真正的自己。当你真正陷入茕茕孑立,便有更多的时间只思考困扰着你的问题。 隋愿空活的这二十年,在茫茫人海中寻觅,男人、女人,什么样的□□都尝试过,姿势和地点,哪怕再华丽,却从没让他感到快乐。每一次狂欢过后,寂寞与喧嚣形成鲜明的对比,只会让他更加堕落。直到这一刻,他感觉到了完整,仿佛是丢失影子的人忽然在黎明里看到自己身后拉长的氤氲,不远不近、不悲不喜,这样就很好,就能体会幸福。 “嗨………你没事吧?怎么了?” 隋愿把脸藏在他的棉衣里,轻轻摇头。看起来他穿的很滑稽,但挺温暖的,而且一点也不影响帅气。 蔡仲又不能把他推开,可这姿势着实有点尴尬,他只好别开头。 康明宇觉得自己也挺尴尬的,人家小两口亲热着,长夜瑰丽,擦枪走火,自己就跟个电灯泡似的。 这时他手机响了,掏出来一看顿时被雷到,他都不记得通讯录里还存了这个号码,突如其来的石破天惊令人不知所措。 “你手机响了。”蔡仲适时的提醒他,免得康明宇听铃声听得太入迷。 康明宇白他一眼,“我知道。还用你提醒。” 蔡仲观察他的神色,心领神会的讥嘲说:“哎呦,我懂我懂。你的仇家追来了吧。有句话说的好,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他笑容春风得意,似乎已经忘了跳楼风波。隋愿用一只臂弯揽住他瘦弱的腰肢,攻受定位有目共睹。 “说的好!”康明宇都忍不住要为他鼓掌了,但有件事他觉得有必要让蔡仲知道,于是云淡风轻的说,“是你爸打来的。” 蔡仲瞬间萎靡了。 “哎哎哎,别接!”他扑过去想阻拦,伴随康明宇一脸鬼魅的笑,电话已经接通。 “叔叔…” “蔡仲是不是在你那。” 康明宇向一旁可怜巴巴的蔡仲看了一眼,思考着实诚与谎言的界限。 有句生活哲理说:永远不要对聪明的人说谎,这句话把介于诚实与谎言之间的人称谓愚钝,而既然他愚钝,肯定就分不出谁是聪明人,所以愚蠢是上天赐给你最重的病。好在,康明宇不是紫皇的“宠儿”。 “对,是在我这里。” 此言一出,蔡仲明显变得奄奄一息。 “他会去了?” “嗯…对,在御景园。” “你们的关系一向很好,他就托给你照顾了,别让他做出逾矩的事。” 康明宇又看一眼蔡仲,答应说:“叔叔,你放心,我肯定照看好他。” “你告诉他,这几天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明天我找人把药送过去,叫他按时吃,别作出幺蛾子。” “嗯,好的,一定带到。” 挂断电话,康明宇感受到肩膀上被授予了艰巨的使命。看看蔡仲和隋愿,他们仿佛是受惊的兔子,侧耳倾听这段神秘的对话。他们惶惶不安,像防空洞里的难民,不知道生命在何时戛然而止。 “我爸,他跟你说什么了。”蔡仲小心的试探,可能已经深处古老的丛林,在生存的边缘迈出一只脚,然后又迈出令一只。神经时刻紧绷着,也许下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这段话很长,康明宇正考虑在不改变意境的情况下做适当的缩减。“就是吧,他叫你明天最好呆在家里。” 隋愿大概是刚换频道过来,幽幽的说:“嗯,天气预报说明天要下雨。” 康明宇几乎把肠子都笑喷出来,“对,哈哈,真是神回复啊!” “虾米?你们确定不是来搞笑的?” “我只是随便猜测的。” “那就闭嘴吧,到底说什么了!” 康明宇努力压住笑音的余韵,说:“别紧张嘛,他就说叫你在家好好养伤,明天他派人给你把医院开的药送过来。” 蔡仲有点不敢相信,“就这么简单?” “对啊,就这么简单,不然你以为他要干嘛。” 隋愿终于从迷雾中抓住了一条线索,目光葳蕤。“什么药,你生病了?” “怎么?你都不知道?” “啊喂,贱神闭嘴,你可以走了!” “什么就可以走了,你就是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吗?就算不以身相许,好歹让我把话说完啊!” 蔡仲冲过去就要捂他的嘴,走到一半又被隋愿拉回去了。 “让他说。” 他只好拉拢着耳朵躲在一边,那幽怨的眼神一刻不离康明宇的视线,仿佛在告诫他,“你敢告诉他,我就要你好看!” 康明宇认为自己现在就挺好看的,不需要别人让他更好看,所以那种拆散了再重组的机会,还是让给其他人更好。 “行吧,我走,你们俩相信相爱哈,千万别被这不识时务的电话扫了雅兴。” 临行前他回头看了蔡仲一眼,小子,人情给我记着,别忘了还。 第92章 第九十二章:话题转移的技巧 这里是a市最繁华的街区,繁华不代表高雅,只是琳琅满目,川流不息。玻璃窗里的人模雍容华贵,那一身洁白的洛丽塔婚纱熠熠生辉。有多少小女孩从橱窗经过,赞叹窗台上红色的高跟鞋,她们把芭比娃娃抱在怀里,为她们穿上梦幻的裙子。 成长才是无情的刽子手,把天真一个个斫杀,留下庸庸碌碌的灵魂为生活奔走,最后“载跋其胡”,像沙皮狗一样蹲在家门口。 人老了肯定就不会再羡慕华丽的装饰,当她们回首新婚时的影像时只会感叹时光荏苒,仿佛青春与美丽都只在昨天。 年轻人偶尔也会害怕变老,但只是偶尔想起,等到步入中年,想到的次数便随之增加,耄耋之年就会害怕死亡。 这一条路每个人都走过一遍,万足接连不断,却没把路踏得平坦,反而深一脚浅一脚,越走越泥泞。 微风泼洒在街道上,把枫叶染红,把炎热消融,把倥偬的乞丐吹到一处取暖。 秋季的第一场雨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