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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还能抢个第二现在只能去抢第三的小学霸们欲哭无泪。 ☆、复习(下) H市图书馆北区分馆坐落在市区的一角,北面是山,算是偏僻。毕竟只是个分馆,占地不大,书也是上了年纪总馆不要的。来这的人很少,多是附近的居民,或是专门来找那些老书的。一个馆子,加上管理人员,也不过十几来个人。 来这里是因为墨清正好要来借一本书。华景和的家离这有段距离,起了个大早搭公交车,完了还要走一段不长的路。这路也复杂,转来转去的。幸好他先前来过两次,否则真要费些劲才能到图书馆。 他看见墨清的时候他还在找书,修长的手指扫过一排又一排书脊。这图书馆到底是老了,连电脑都没一部。前几年说是要配的,后来嫌来的读者太少,配了浪费,就再没下文。于是要找书的,得一本一本自个儿找。好在书不多,要不然真要找到死了。 华景和问了那本书的名字后就帮着一块儿找,最后在最高一层的书架上找到了。也亏他眼尖,那书藏在两米多高的架子上,也给他看到了。踮着脚尖想拿下来,试了几次都不成功。架子后边墨清透过书籍与隔板之间的空隙看见他皱眉抿唇的样子,情不自禁地笑了笑,朝他道:“找到啦?” “嗯!”华景和站直了,“拿不到。” “你等等。” 于是华景和亲眼看见墨清伸直手毫不费力地把书抽了出来。 有点羡慕。他偷眼看看正翻着书本的墨清,想起班长在体育课上的感慨:“体育好,学习好,长得高,人又帅,让不让人活啊?” 确实不让人活。他叹了口气。 “嗯?怎么了?”明知故问。 “没什么。走吧?” “好。” 他们的位置靠窗,侧一侧眸就能看见北边的山。那座山已经入秋了,点点红黄爬上了身。 墨清带了一整叠英文笔记,上面用不同颜色的笔写着注释。是洋文,却给他写出了中文的味道,有的地方张狂有力,有的地方柔和如水,刚柔相交,虚实互替,看着赏心悦目,好似一幅山水画。 华景和定定地看着他的字,问道,“练过啊?” “算是吧。”墨清道,“看书看到,就写来玩玩。” “你中文字总该是练过的吧?我看你写的字比老师还漂亮。” “嗯,那个小时候有练过。”墨清拿出英文书和笔,“也挺苦的,我被绑在椅子上练的。” 华景和拿着笔记的手抖了抖,转头看向坐在一旁的墨清。他的表情很淡然,好似在说一些寻常的事。 “我其实喜欢写字,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把我绑起来。”他又开口了。华景和开始缓不过呼吸,他知道他要开始回忆一些不好的东西,于是赶忙开口,“不如我们先复习吧?上次的月考我有一道题不会。” 说完未等墨清回应,就从桌上拿起一张卷子放在他面前,“这题,我不明白这个‘悲伤’是从哪里来的,整篇文章不都是欢快的调子吗?” 墨清微微侧头看他的脸,再熟悉不过的眉眼就如同仙人笔下的画,每一笔都是思量许久后细细勾勒出来的,一颦一笑都是美景,连青山都失了色。 “你看这里‘愿这人生永不终结’,然后再看这‘蓝色和白色铺成的天堂’,想到了什么没有?”墨清回过头指着卷子,笑道。 “……难不成?”华景和顿悟,“在医院啊?!” “嗯,作者是重病在身,所以才发出愿人生永不终结的感慨。他的笔调有多欢快,他就有多悲伤。” “原来如此!”华景和小懊悔了一下,其实只要抓住这两个关键句子,这一分本不该失,同时难免又感叹了一下墨清确实是个天才,能看见许多人看不到的东西,“你语文这么强,以后打算做什么啊?” “文学吧。”他回道,一边在笔记中翻找些什么。 “家吗?”华景和道,“你故事写得很好啊!” “那不是故事。”他停下翻找,抬起头来看着华景和的眼睛,“你真的忘了吗?” 华景和一头雾水,“啊?忘了什么?” 万千灯火瞬时熄灭,世间独剩黑暗。 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神情很是痛苦。华景和紧张地看着他的唇,想读出什么来。但他最后什么都没说,万千心绪化作一声叹息,轻飘飘地进了华景和的耳,压着心,重如千钧。 “我叫墨清。”没关系,忘记了就再认识一次。“笔墨的墨,清澈的清。” “嗯?我知道啊!” “那你记得吗?” 华景和莫名其妙地点点头。 “你答应我。” “答应你?” “你会记得我。” 年少时多轻狂,自视是他的唯一,今生都会被烙印在他心底。如今经历了一次失去,再也不敢狂妄。用多少人说过的誓言,胆战心惊地在他心上划出一片小小的位置。 “你怎么了?”华景和越来越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墨清依旧是用那执拗的眼神看着他,没有回答。他只好说道,“我答应你。” 终于放下了心,他说会记得。他自然选择相信。 “现在可以说了吗?我们以前认识吗?”华景和追问。墨清的举动实在是奇怪。 墨清拿过桌上刚找到的书,书的封面是一朵鲜红的茶花,他想起一位台湾作家的话—— 缓开的茶花是种来等待的。 因为有盼望,所以肯等待。他到底还是存了一丝希望的:他并没有忘记他。那么美的年岁,怎是说忘就真能忘得一干二净的?所以等待,等待那朵茶花的盛开,等待他从封尘的记忆中回来。 “你猜啊。”他打开书,轻声读起一段诗,沉厚的声音像是在唱哪首好听的歌:“我愿意等待,从黎明到黄昏,从大海到尘埃。” 华景和简直无语了,不再去看墨清,翻开一张空白的语文卷子打算开工。 差一点他就发现,墨清拿着的那本书原是古文。 ☆、归家 墨清和华景和绝对是个一加一大于二的组合,他们的复习效率出奇地高而且快。只一个上午墨清写完了整本英文课本的笔记,华景和也做完了两张语文卷子另和大神手把手写了一次作文。墨清的才华是真的横溢,华景和绞尽脑汁写了一篇自认为从立意到文笔到传意都十分出色的散文,和墨清的拿来一比简直就是天上地下。 读他的文章,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一个老者的样子,两鬓苍苍,带着眼镜,手中拿着一本厚厚的旧书。但事实上作者不过十七八岁,正值青春年华。他的白话带着古旧的味道,就像文学革命时刚刚从文言里出来的一样。华景和读过那个时期的作品,是有些距离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