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光阴h - 耽美小说 - 被迫成为万人迷之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29

分卷阅读329

    船高,谁都知道,被扶持上王座的小国王,不具备任何治理国家的能力,但是谁也不敢跳出来反对西沙这个外来的神官——因为罗兰真正具有才能的贵族,都已经被奴里安掳走了,留下来的,只是一些贪图享乐的蛀虫。

西沙就这么轻易的接管了罗兰这个曾经能和奴里安比肩的国家。虽然现在罗兰因为被奴里安奴役,失去了大部分的领土和物资,但温饶知道,西沙培养那个继承人,绝不只是统治现在的罗兰这么简单。

将‘小国王’送到女奴手中的西沙,回过头就看到望着他出神的温饶。因为两人身份的调换,温饶不再需要穿厚厚的遮蔽住自己全身的黑袍,他开始穿那种轻便华丽的衣服,这样的衣服,更方便将这具身体本来的美貌凸显出来。现在即使所有人都知道,他是神官西沙的奴隶,仍然会有一些贵族,因为他的美貌而走神。

“你以前在奴里安当神官,也打着这个主意吧?”温饶从来到这里开始,就觉得西沙的一切行为都有一个目的。

“你是指什么?”

周围没有人,温饶可以不必遮遮掩掩,“像现在统治罗兰那样统治奴里安。”

本来温饶只是大胆的猜测,没想到说出来之后,西沙竟然没有否认。他还将自己以前的计划,都告诉了温饶,包括为什么从别的世界里,把温饶抓过来。温饶听完他所说,只觉得脊背有点发凉。他不太懂巫术,但是当西沙说,召唤自己是准备把自己当祭祀品,杀掉当时还没有回来的阿瑞斯和以撒时,还是下意识的抖了抖。

“失去了以撒和阿瑞斯这两个手足,希尔曼一定会非常的悲痛。同时,与他对立的王妃,也不会放过这样的一个好机会。”西沙什么都想到了,唯一没想到的是,最后一刻互换了身体,被献祭的变成了他。

“你当时说我破坏你的计划,就是因为没用我杀死阿瑞斯和以撒。”

并不只是这个,不过现在都已经过去了,没有得到奴里安的统治权,退而求其次,罗兰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所以西沙点了点头。

通过这段时间在罗兰和西沙的相处,温饶多多少少也了解了他一些,就像所有的巫师一样,西沙的骨子里就是个无恶不作的坏人,只不过他比那些坏的人尽皆知的巫师更可怕,他野心勃勃心机深沉,最主要的是……他长得不像坏人。

无论是之前还是现在。

因为花园的阳光太照在身上太过舒服,一直用黑袍包裹着自己的西沙,也将兜帽放了下来。他那头卷翘的棕发,经过这两个月,已经长至披肩,衬着哪一张本来只能勉强称作英俊的脸,更多了一种迷人的异域风情。

晒了一会太阳之后,他忽然偏过头对温饶说,“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

“奴里安还在寻找他们的神官。”西沙说。

温饶都跟着西沙来罗兰几个月了,对奴里安的事一点也不知道。现在忽然听西沙提起奴里安,还怔了一下。

“本来只是想陷害一下阿瑞斯的,没想到——”阳光下因为是浅棕色,看起来像是玻璃珠一样的眼睛,泛起了层层的涟漪,“看重你的好像并不只是他。希尔曼也为了找你,费了不少功夫呢。”

他那种语调,让温饶背后竖起了层层的鸡皮疙瘩,“也许他们只是觉得我是畏罪潜逃,找我只是为了把我抓起来之后投进大牢。”

西沙笑了起来,因为少年的面孔,本就偏朝气英俊,即使因为西沙内在阴鸷的灵魂,他笑起来时,仍然满是阳光的味道。温饶却欣赏不来,西沙越笑他就越觉得身上发毛。

“我现在不打算杀你了。”

“你以后有更大的利用价值。”

虽然这句话不中听,但西沙这么说,也等于间接承认,这段时间温饶是安全的了。这让本来提醒吊胆的温饶,松了一口气。

西沙忽然伸出手,黄金打造的扳指,嵌在他的十指上,上面细细的金链垂下来,在阳光下,泛着金灿灿的光泽。忽然被西沙扶住面颊的温饶,有些不适的侧头躲了一下。不过西沙丝毫没有被他的闪躲影响,他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温饶的脸颊,“仔细看看,你也确实具有让希尔曼神魂颠倒的魅力。”

“你是指用你的身体你的脸吗?”温饶可不觉得让男人神魂颠倒是夸奖。

这个说法是不能让西沙感到不适的,“你知道的,我在奴里安担任神官一年多了,希尔曼可没有因为我这张脸,放弃过对我的戒备和怀疑。但是你不同。”

也许是因为西沙已经适应了自己现在的身体,对于温饶现在占用的这具他本来的身体,已经没有多少触动感了。现在他看着站在面前,穿着华丽服装,面容圣洁,美貌无比的神官,心中也生出了一丝悸动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渣作者:国庆想要什么礼物?

温饶:妹子在我床上

XXX(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攻君):温饶在我床上

小天使:温饶和一堆攻在床上?(?﹃??)

第214章他的大魔王(69)

就在西沙全力辅佐小国王登上罗兰王位的时候,温饶作为备受他‘宠爱’的奴隶,则手持弓箭,跟着几个贵族在林间射猎。

罗兰拥有非常富饶和广袤的领土,郁郁葱葱的树林,身着罗兰服饰的温饶灵活的穿梭其中。跳跃的羚羊在他眼前一闪而过,温饶张弓搭箭,结果飞出去的箭支,却只是贴着羚羊的树枝一样的角飞了过去,跟着温饶捕猎这只羚羊的贵族,重新张弓搭箭,一箭正中这只逃窜羚羊的头颅。

仿佛是温饶亲手射杀这只猎物一样,殷勤的奴隶们,将挣扎的羚羊抬到了他的面前。

温饶在罗兰呆了半年,已经多少习惯了他的打扮,他的手臂上,箍着一个金环,金环至他五指,又连着细细的金链,这些繁复的装饰,让他的手臂比一般的女性要显得更为纤细柔美许多。加上他令人目眩的美貌,即使他身为男性,连弓箭都不擅长,这些贵族依旧不遗余力的吹捧着他。

“你喜欢这只羚羊吗,温。”射杀那只羚羊的贵族,提着羚羊的角,将他展示给温饶看。

温饶的银发披在肩膀上,从树荫中透露出的光斑,映照在他的面孔上。

羚羊粘稠的血,流到了他的脚底。温饶往后退了一步,似乎是不想被肮脏的东西沾染上。

那位贵族的目光更加炽热一些,这个被神官宠爱的奴隶,拥有着比女性更为动人的外貌。但是他和那些唯唯诺诺的女人不同,在他身上,能看到和神官相仿的圣洁感。仿佛他不是奴隶,而是被供奉在神殿里的一位圣子。

“比起被射杀的猎物,我更喜欢自己射猎。”说完这一句话,温饶就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