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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几个人冲进鬼屋里打鬼,还是躺在破旧的小宿舍一起畅聊未来的时光,这些东西只能变成心中残碎的剪影,永远没有办法再陪伴在胡杨的左右。罗莎有没有上天堂?陈叔叔再婚快乐吗?没有家的感觉,只能活在回忆里的感觉,是胡杨自己把这种伤痛麻痹隐藏了,他记得并且无比熟悉——只能抱着一张照片,像拥抱着自己曾拥有的全世界。 “说白了还是个疯寡妇。”胡杨叹了口气,合上剧本拿出手机。他翻到银裴秋的微信,先是摆了个笑脸给银裴秋发张自拍,然后发了段儿语音:“哥,我要演个寡妇,手机卡先撅了!别想我!” 他随手抓了几张照片放包里,出门买好足够四天的泡面,去街对面的旅馆开了间房。整整四天,除了早上背台本之外,胡杨就抱着照片思考怎么样才能回到过去。在没有时光机的时代,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他把银裴秋的照片放在餐桌对面一起吃泡面,第一天觉得傻,第二天觉得自己很奇怪,第三天还是老样子,结果第四天,当他看到银裴秋的脸时,他觉得自己有点看厌了。 不是脸不好看,是这张照片,他厌烦了。想看到鲜活的,会动会说话的银裴秋。说不定银裴秋找自己找到发疯,又说不定他在忙自己的事情没空管胡杨。他放任自己的感官,设想无数种可能,但这些可能对于莫承锦来说都是三个字——“不可能”。你不可能再见到你的队友们,你不可能再见到林放,他绝对不会对你笑了——他死了。 “我cao你妈这日子没法儿过了!” 胡杨两手抓头都快把头皮抓出血了,他捡起搁在地上的衣服塞回包里,连宾馆的押金都没退就往自己家里冲。一打开门胡杨就扎进卧室找手机,以最快的速度开机,不管未接来电多少通,直接拨号打银裴秋的电话。刚一接通,胡杨就鬼叫起来:“好哥哥快说说话!你说两句话吧我想死你了!这日子别过了……我的妈呀我要疯了!” “……你在哪儿?”电话那头的银裴秋跑得气喘吁吁,“你回家了吗?!你他妈是不是疯了?四天?你他妈玩儿人间蒸发呢?好玩儿吗?!” 胡杨握住手机一愣:“不,不好玩……你,哥,你慢点儿跑,老胳膊老腿儿,摔折了怎么办?” “滚出来给老子开门!”啪的一声电话就掐断了。 没多想,胡杨立刻丢下手机冲到门边儿,一拉开门,他就看到银裴秋气喘吁吁蹲在门口。这人刚站起来,胡杨腾地就是一扑,生生把银裴秋扑得撞上了过道墙。正当银裴秋想开口骂,胡杨却搂得更紧,银裴秋只能挂着胡杨往门内挪,一进门就把人抵门上,扯住胡杨的头发啃咬那人的嘴唇。 胡杨也不示弱,虎牙愣是给银裴秋咬见了血才松嘴。他吧嗒一口亲在银裴秋那张即将暴怒的脸上,表情又是想笑又想哭:“呀!哥,你脸上痘消了!” 第三十四章 二十几岁演个十五六,只要妆画好了,年龄不是问题。可要是让一个十八九的去演二十五六,可能就需要可劲儿造作了。“莫承锦”这个角色试镜前胡杨特意让罗清华给自己多打了些阴影,自己还从周白陶那儿顺了一副没度数的黑框眼镜别在胸前的领口上。 重新站在表演厅外面,胡杨伸手摸了摸上次没能推开的木板门,叹了口气推门进去,先向里面坐着的人鞠了个躬。肖华难掩面上的震惊,江行云坐在他旁边,也对胡杨投来惊诧的眼神。倒是原作者好奇似的对胡杨打量一番,冲制片人勾唇浅笑:“王制片,让我先提问行吗?” “逝水,不要胡闹。”江行云出言呵斥,低头打开评分表,“先介绍你自己。” “各位老师好,我是来自苹果娱乐的胡杨,今年19岁,前爱豆,现在正在往演员方向转型。”这一个个字儿算是咬得字正腔圆,半点儿东北味儿都没带上。胡杨背手站在台上还挺板正,对上原作者的眼神也不含怯,只是笑笑接着说:“我选择试镜莫承锦这个角色。” “为什么呀?我觉得你的年龄更适合某个被内定下来的角色呀!”原作者被称为“逝水”,这人写了好几部,胡杨看过两本,只是没想到眼前这个清瘦的小姑娘能写出如是惨烈的文字:几乎每本书的主角都得死两三个。 肖华出言解围:“演员本身的年龄与角色呈现的关系,取决于这个演员本身的演技。19号胡杨,你认为莫承锦身上的哪一点最不好演绎?” “他的眼神。”胡杨不假思索地答道,“无论是剧本还是里,很多时候都会提到莫承锦沉默地看向某个方向,如果揣摩错了他眼神中的感情,对这个角色的演绎就是失败的。” 原作者肯定地点点头:“写太多了会显得复杂,有时候留白也是必要的。这些东西就需要演员自己来填充,如果没有抓到,会相当片面和空洞。” 江行云点头,单看长相这人倒是挺随和,眉浅线条软,但讲起话来声音却是冷冷的调子:“接下来你需要进入莫承锦的角色,和我有一到两段对话,10秒准备。” 去医院那次胡杨就撞见了他和肖华在病床前面儿拉手,现在一见到两人同框,不免有些尴尬。胡杨闻言立刻背过身去,摘下胸前的眼镜戴上,深吸一口气才转头看向评委席。莫承锦这人的能力和水有关,他能看到水面映射出来的场景,以故总是习惯地盯着有水的地方——江行云桌上的矿泉水瓶。 “你钱夹里的照片是谁?” 莫承锦钱夹里的照片还能是谁?胡杨低头拿出自己的钱夹,原本听见问题时那一瞬间的惊诧,触及到那张照片时,眼神竟然柔软了些许。他似是回忆一般地抬起头,温和笑着将钱夹朝江行云方向递过去:“我的队长……林放,放哥。” 突然江行云猛地一拍桌子,一巴掌就把桌上的水瓶拍到了地上,他双手撑住桌面直勾勾地看向胡杨的眼睛吼道:“你为了他?为了复活一个人你就可以视他人的生命如粪土?你看看言擎被你害成了什么样子!”他指向肖华,肖华翻了个白眼,费劲地咳嗽起来。 胡杨的眼神只在肖华身上扫过一下,别过脸嘲讽一笑:“他人?那也要,是个人。”他若无其事地笑起来,收回钱包紧紧攥在手里,“你看看他的眼睛,看看啊……竖瞳,也能叫人么?但是,林放,你明明是见过林放的!林放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 诡辩,缩小范围,要把自己所做的事情正当化,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