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光阴h - 耽美小说 - 金蝉脱壳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作者:司空见惯

    一个少将和他副官缠缠绵绵的故事

    原创 - HE - 正剧 - 悬疑

    中篇 - 完结 - BL - 民国

    文案:

    吴淞码头上一神秘男子被刺杀,看似简单、条理清晰的表象背后引出一张无形大网。

    某日驻扎在上海的军阀之首李同文收到了一份上级的调令,他面无表情地将其燃尽,随风消逝在空中。

    当晚,和自己的爱人——副官沈子焉,共饮一杯合卺酒,扬鞭而去。

    沈子焉昏昏沉沉地等到第三日才醒了过来,才发现酒里被下了药,手上被手铐拷牢,枕边人早已不知所踪,不好的预感在心头散开,恐慌地叫来了警卫员。

    “人呢?”

    “沈副官……少将让我等你醒来了给你煮点粥,您是下去喝还是就在这喝?”

    沈子焉空着的另一只手拔出自己藏在床头柜里的手枪,瞄着警卫员脑袋,咬着牙止不住地颤抖。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人!呢!”

    “少将让我托话给您,他这一生对得起所有人,就是万万没想到要对不住您了。他让您不要难过,这世上没了谁都能过,您也能。少将已经给您备好了去香港的后路,他让您忘了他,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安安生生地画兰题字。”

    “他做梦!备车上南京,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这世上哪里有平白无故住拿走人所有欢喜,还叫人还了去的狗屁道理。

    1.借用了1928年上海地区新军阀的背景,实则架空,不要考据QAQ。

    2.攻为痞帅属性少将,受为人妻属性副官(人前一点也不软!只在攻面前软出水来!)

    3.尚在练笔之中,各题材都在尝试,不好看也请喷我,我接受,且很乐意。

    4.笔名其实应该叫司空见惯的……但是当时注册废文的时候没想那么多……随手打了几个英语字母……

    第一章 吴淞码头

    上头那位梦想做皇帝的大人物倒台后,四处军阀割据,拥兵自重,政局动荡,整片华夏土地上狼烟四起,无一处完土,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

    1928年,政权再次更迭,新军阀上台,中央军驻守江浙沪一带,却仍未改变百姓穷困潦倒的现状,明面上各方实力偏安一隅,实际上暗流涌动,危机四伏。

    1.吴淞码头

    “号外号外,吴淞码头再发血案,昨夜凌晨一神秘男子被暗杀,号外号外。”报童的声音响彻整条南京路,他灵活地穿梭在大街小巷,微微一侧身就能来去自如地挤出人潮中。

    报童走到华懋饭店门口,据说这里头是一个犹太人办的,犹太人脑子转得快,用专门进口来的花岗岩石块砌外墙,再搞了个新式的旋转厅,走进去大堂地面用乳白色意大利大理石铺成,看起来高级得不得了,顶端古铜镂花吊灯,硬生生地打造了个“远东第一楼”的称呼。

    这里也专门用来招待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请人来这里吃一顿,面子上一腔头就上个台阶。门口黄包车工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闲聊,叼着根自己卷的烟草,背上挂着条毛巾,等着大户人家一招手,就屁颠屁颠地跟上去。

    大户人家给钱多嘛,这年代谁不是为了口饭吃呢。

    报童站在离饭店门口稍远的地方吆喝,怕走近了被饭店里的经理赶走,嫌他吵闹着客人了。

    很快就有个人从一辆西洋车上走下来,招手把小报童唤过去。

    “多少钞票?”男人点了点报童手上的申报。

    “先生,二十文。”小报童脑子灵光得很,眼见男人穿的是新式西装,带顶洋帽子,就知道改口新式称呼。要是看到个穿长衫,下巴上还留着长长的胡须的,那就改口要称一声老爷。

    “给你三铜元,不要找了。”男人把钱往他手里一扔,砸得听令桄榔响,又抽走了报童手里的报纸,往车里走。

    小报童这时候才看清,原来男人也是个跑腿的,车子后排坐的才是正主。后排的男人军帽荫去了大半张脸,他只看清了个侧脸大概得轮廓。

    过会好像是他发现了有人在看他,稍转过头来,男人眼神阴郁,透着股血腥气,报童大热天里被盯得冒出一身冷汗,匆匆落荒而逃。走到一半才隐隐觉得,这人眼熟得很。

    “少将,今天的报纸。”司机把刚从报童那里买来的报纸双手呈递给了后排的少将。少将叫李同文,是上头派下来驻扎在上海滩的亲信,整个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要办点什么事,都要从他面子上走过去,尊称一声李将军。

    李同文接了过来,随手翻了两页,眼睛盯在了吴淞码头上,眼神又阴郁了几分叫人猜不出个所以然来。

    “少将,回司令部还是回宅子里?”司机从镜子里仔细观察后排李同文的面部表情,适时地打探他的意思。

    “来福,沈副官现在在哪里?”

    李同文冷不丁地这一个问题让来福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他都和少将出来了一天了,上哪里去打听沈副官在哪里,只好讪讪地回答道:“沈副官今天早上头说要去靶场练枪,现在也不知道回去了没有。”

    少将闻言兀自点了点头,最后背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来福也不敢动,看着少将的眼色,等着他发号施令。

    少将等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回宅子里去。”

    来福先行下来小跑着绕到后排的右手边替李同文打开车门,用手挡着框沿迎他下来。

    李宅门口种了一池荷花,中央还洋气地搬来个会喷水的洋玩意儿,现在正涓涓地吐着呢。

    “将军回来了!将军回来了!将军辛苦了!将军辛苦了!”

    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是李同文养的一只通体雪白的凤头鹦鹉,专叫人从洋人那偷运过来的,它脑袋上竖着黄绿黄绿的冠羽。沈副官好几次见着都说是这笨鸟脑袋上扎了根大葱,总有一天拔下来炒rou片吃了。

    “同文回来了?”这李同文刚想到沈副官,沈副官就来了。

    沈副官原叫沈子焉,李、沈两家世代交好,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渐渐地长大后,两人为上下属,日夜共处,最终暗通曲款,私定终身。

    这在上海滩算不得什么新鲜事,如今新式社会,民风开放,但凡是有点脸面的人家都知道,李沈两家都由这两位做主,也没个什么劳什子人敢闲言碎语。

    “嗯,今天靶场玩得开心吗?”李同文问道。

    “司令部手底下那些人技术都烂得要人命,你不去都没个人能和我比,没意思。”沈子焉接过他脱下的军装挂在了门口的架子上,拿出手帕替他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细汗。

    沈子焉一双手手腕处纤细得很,看着任谁都想不到这双手拿过刀、举过枪、杀过人。瓷白的肌肤也叫人看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