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光阴h - 耽美小说 - 书中自有颜如玉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严煜:【当初你也没让我多尽不是?不用麻烦,有人接待。下周日晚上到,早上不麻烦的话,带我去过早?】

    沈枢:【哈哈还是想念这一口吧?不是我说,你们北京的炒肝儿豆汁儿就不是人吃的玩意儿[笑哭]这样吧,带你去水陆街去吃豆皮和糊汤粉?记得要早起啊,周一六点钟起床,我六点半过来敲门可以不?】

    这种热情倒不是对严煜的特殊待遇,沈枢从来都是个周到爱照顾人的。大学里,虽然他年龄比裘梓鉴三人都小一点,每次约着出游却都是他在安排行程。大到订酒店,小到找餐厅,沈枢自己爱吃爱玩爱享受,也乐于带着大家一起舒服。何况在武汉一个人过久了,平日绝对是没这个闲情雅致跑到这种老字号过早的。严煜既然要来,有人陪着做这些事也有了动力,沈枢想到可以借机去把那些早餐店都吃个遍,顿时自己也兴奋起来。

    严煜那边似乎也被沈枢感染,发过来的语音似乎能听见隐约的笑意:“是好久没吃了,确实是想。但别勉强,你平时应该不会起这么早。”

    沈枢:【哪里勉强?我也很久没吃了,你来了我也有起床的动力啊。这一周你的早饭就交给我了,咱也只争朝夕一回哈哈哈】

    朝夕表示,话不要说得太早。

    初秋的武汉六点天际还未亮,灰蒙蒙的天空写满倦意,半点清晨意味也无。唯有那只手机,孜孜不倦地提醒沈枢他夸下的海口。

    沈枢睡得很沉,未到快速动眼期的睡眠一旦被惊醒,伴随着的就是无边的倦意与愤怒。他整个人蜷成一条大虫,烦躁得想摔了那片玻璃。

    自己发什么神经要起个大早到水陆街去吃早餐啊啊啊啊!

    这种烦躁的精神一直延续到他来到瑞华大堂,沈枢窝在沙发上恶毒地想,要是严煜十分钟内没下来我一定跟他绝交!

    昨晚除了平安到达的简单问候,他并未再联系严煜。今早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沈枢连出门也未告知,只发了条,“我到酒店大堂了”便窝在沙发上不言语,甚至有些希望严煜干脆不要看到,直接睡过,从此两人便可反目成仇,维持假惺惺地合作关系便是了。

    “我没想到,”一只大手从身后拍了拍他的肩,“你竟然真起来了。”

    沈枢吓得一跳,差点从沙发上跌下来。他茫然抬头,却看见严煜拎着个水壶,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严煜一身运动装束,脸上还带着点汗。头歪向一边,朝他笑。

    沈枢直接看傻了眼。他盯着严煜额角细密的汗珠,运动后分泌的雄性荷尔蒙扑面而来,扇了他一脸。

    “你怎么会……”沈枢咽了口唾沫,“起这么早?”

    严煜笑了下,坐到沈枢身边咕嘟咕嘟地喝水。沈枢盯着他滚动的喉结,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严煜身上还散着热气,喝完水后才说:“我每天都这个点起来锻炼,平时太忙了时间抽不太开。”

    人比人简直气死人,沈枢顿时就不平衡了。为什么严煜可以家里有钱人帅性格好身材棒一点架子没有还过得比我们勤奋生活还规律啊啊啊?一直自诩青年才俊,年少有为的沈大作家顿时感受到雄性动物间实力被碾压的挫败,一点荡漾的绮念顿时被嫉妒冲散,只剩下眼红。

    他一屁股从沙发上站起,故作镇定道:“那我们出发吧,再晚一点也要排队了。”

    之前就说好早上不要派司机接待,两人步行至沈枢车前。这是一辆白色GTI,沈枢平时独来独往开这种小车最方便,可对于严煜而言还是有些狭窄。两个大男人往车里一塞,逼仄的空间里顿时连呼吸都能听见。沈枢愤愤不平了几分钟,刚才那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又骤然回溯。他拧开音乐,加入稀疏的车潮,往水陆街开去。

    放的是马友友丝绸之路乐团的老专辑,清晨开车时听这种萧索悠长的音乐,总有种“在路上”的感觉。严煜刚锻炼完,心情显然不错,也跟着马头琴的节奏动着手指,注视窗外的街景。

    武汉是座很忙的城,大清早的车一点不少。早餐店里飘出的白雾,骑着自行车的少年,端着热干面边走边吃的上班行人,有种北京无法比拟的烟火气。前几年城市修路,哪里都堵得苦不堪言。如今交通建设告一段落,嘈杂、混乱、和茫然都渐渐消失。初秋汉街落叶扑簌,从七星酒店到正新鸡排,可阳春白雪也可下里巴人。期待与怀念两种情绪,严煜看着窗外,似乎正想起,十几年前在这个城市度过的那一段少时风景。

    等到了水陆街,卖豆皮的门口果然已站了十来人。师傅正将混了绿豆粉的蛋液匀匀摊在锅底,手腕翻转,蒸好的糯米饭也被压扁在豆皮上,随之而来的就是一大勺细碎的冬菇、榨菜、豆腐干与红烧rou,锅子又转了几转,师傅挥着铲子将豆皮的边缘铲起,一颠锅整张豆皮就翻了个。过程不过三四分钟,一张直径约有半米的豆皮就出锅了。

    师傅把豆皮切成小块,撒上绿油油的葱花,飞快地交给面前排队的客人。沈枢哪怕这辈子看过不少次,也佩服得不行,严煜就更不提了。他不可免俗地举起手机录小视频,眼睛里的神色亮亮的,配合一身运动服,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沈枢搭着严煜的肩膀,一脸神采飞扬。他穿得随便,帽衫裤衩人字拖,头发乱糟糟地没打理,可生生有一股少年人的朝气。

    他吹了声口哨,笑道:“这可拯救北京人民走出炒肝包子的水深火热中了吧?严总,等出差回去,可不要太想念这里哦。”

    严煜比他高半个头,微微低头看,沈枢笑得唇红齿白,有点得意有点坏。他不动声色地悄悄走出队伍朝右看,让沈枢的手臂自然离开,问:“旁边是糊汤粉?”

    “对!”沈枢浑然不觉异样,插腰道:“你还记得初中冬天晚自习下有宵夜吃,食堂做过的那个灰色的糊糊的汤?就是这个。”

    “嗯?”严煜道:“原来是那个,我还挺喜欢吃的。不过记得其实也只吃过两回。”

    “因为麻烦啊,还要自己做。后来基本上吃的都是热狗啊奶茶什么的,从外面进方便嘛。”

    排到他们了。沈枢要了两份豆皮,没理严煜翻钱包的手,直接从裤兜后面掏出皱巴巴的纸币付讫,拉着严煜的胳膊又跑到隔壁去买糊汤粉。

    糊汤粉看着灰不拉几,其实是用小鲫鱼熬了整夜,再加入大量的胡椒去腥、米浆增稠制成。半勺糊汤粉浇在刚烫好的圆米粉上,撒上葱花与萝卜丁,再拧断炸好的油条泡着,就是当年港口做活的老汉口们最爱的那一口。酥脆的油条一半泡的半软,一半炸的酥脆,配着黏糊糊的稠糊汤和米份,一股暖流注入胃里,说不出的惬意。

    严煜刚锻炼完,豆皮与糊汤粉转眼都下了肚。沈枢半